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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公告(49名)

德庆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庆县教育局决定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开展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参与招聘学校中的香山中学、孔子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德庆中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县教育幼儿园、县启智示范学校为县城区学校,其他学校均为乡镇初中或小学。

二、招聘岗位

德庆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共4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德庆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人员可登录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须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的);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2023年11月13日8:30至11月17日17:30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cn/gdzqdqzp2023),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注意事项:

1.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系统根据考生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一条件的,均不接受报名。

2.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由于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德庆县教育局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届时由考生在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cn/gdzqdqzp2023)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地点为准。

3、考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德庆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笔试成绩。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有关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报考资格审查

(1)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到指定地点参与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开具各种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自行复印证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

(3)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进行。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

(3)现场面试面试可采取说课、试教、结构化等多种形式进行。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面试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德庆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入围分数线德庆县教育局统一划定,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德庆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聘用后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考前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德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758-7788501)。

附件:1.德庆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德庆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

德庆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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